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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启动
日期:2009年12月01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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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典树)11月30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会议在汉召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吴克刚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将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与拉动内需水利工程项目督查结合起来,扎实展开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确保这一阶段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吴克刚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抓好排查工作又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专项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

吴克刚要求,各级要把排查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第一阶段的排查工作;二是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熟悉了解专项治理各阶段的主要精神和工作重点,把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指导与督查;三是要增强大局意识与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要将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与拉动内需水利工程项目督查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进行信息综合,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明确,12月6日前,要将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县(市、区)一级,排查工作必须在2010年2月底前完成。

来自全省各市(州、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厅直各单位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按中央和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的,排查是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第一步。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县级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市级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省级对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找准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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