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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电网理事会章程(第一界理事会通过)

2011-10-20 15:52:46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北水电网(www.hbhp.net),以下简称本网),系湖北省水利厅农电处为水利水电行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而建立的专业性网站,委托武汉中水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负责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为了促进本网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理事会。
    第二条 本网的宗旨是:借助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为全行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通过农村水电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提高农村水电行业的工作效率、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推动农村水电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水电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网的具体作用和功能:1、实现农村电气化办公自动化平台;2、宣传农村水电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推动行业重要决策的贯彻实施;3、展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的成就,交流工作经验;4、实现网上招投标,网上订货等电子商务活动,5、促进技术交流,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6、加强湖北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的对外宣传,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7、提供权威的产品展示平台,架起设备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为农村水电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做好网上宣传;8、实现网上教学,建立起专家与学员的纽带。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由农村水电主管部门、农村水电企事业单位、设备生产厂家和行业相关部门的单位代表组成。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六条 理事长单位由水利厅农电处担任。秘书处设在厅农电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组织和联络工作。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单位经自愿申请,由理事长单位领导同意后出任。理事单位成员名额不作限定。

    第三章 理事权利
    第七条 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总结本网工作情况、决策本网发展事宜、研究解决理事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并为理事会成员发展做好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八条 理事会在本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理事会成员名单,同时颁发相关证书。
    第九条 理事会成员网站享有与本网链接的权利,未建网站的理事会成员可在本网免费开辟网页。本网为未建网站的理事会成员提供网站建设服务。
    第十条 理事会在本网开辟"理事天地"专栏,刊登理事会成员的有关报道,介绍理事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同时理事会成员可在网站上开展各种自身所需活动(如专题报道、网上成就或设备展等)。
    第十一条 应邀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 享有参加和退出理事会的自由。

    第四章 理事义务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根据理事会的要求,协助开展好理事工作,宣传本网。
    第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要向网站提供行业各类新闻线索和新闻信息,并积极参加网站组织的各种活动,为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五条 理事会成员在本网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理事会及本网的声誉。
    凡有对本网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言论或行为,理事会将取消其理事资格和本网提供的所有服务。
    第十六条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理事单位一年会费为1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不低于1000元,以保障理事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和网站的正常运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在第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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