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度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试点备选项目的通知湖 北 省 水 利 厅
[2011]鄂水利电便字第006号
各有关市、县水利(水电)局,厅直各有关水管单位:
今年国家可能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试点工程。为积极争取我省部分项目纳入试点,拟从已列入全省农村水电增效减排规划的电站中筛选若干试点备选项目,请各地按下列要求推荐合适项目:
一、 备选项目基本条件
1、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1995年及以前投产或符合国家标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且急需进行改造的国有水电站。
2、以县或河流为单元集中连片进行。单个县或河流规模(改造前)原则上不低于4000千瓦。
3、增效扩容潜力较大。以电量计算的增效扩容潜力单个电站不低于10%,县或河流总体不低于20%。
4、单位千瓦造价较低。试点县和河流以改造后装机容量计算单位造价原则上不高于4000元/千瓦。
5、项目单位积极性高、前期工作有一定基础。
二、推荐上报所需的材料
1、文字报告。报告主要分为6个部份: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改造方案;资金筹措;意见或建议;联系方式(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附表
三、要求
1、文字报告要求真实、准确,基本情况要详细、清楚。篇幅在2000字以内;并按要求填写附表。
2、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的以电代燃料项目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的改造项目此次暂不申报。
3、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卫国
电话:027—87221824或13307128619
电子邮箱:13307128619@126.com
附表: 2011年度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试点备选项目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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