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农电管理处的职能是:负责全省中小水电建设和管理,拟定全省中小水电发展规划,承担农村水电电气化,水利行业农电"两改一同价"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是:
- 负责国家有关水利电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 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省中小水电及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拟定全省中小水电发展规划和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以及水利系统水电及农村水电电气化年度计划;
- 具体编制全省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全省水利系统地方电力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及水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根据审批程序和权限,负责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或审批;
- 指导全省中小水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工程验收;
- 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县的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农村水电电气化的目标管理和全省水利系统地方电力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 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电力企业的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
- 组织实施全省水利系统农电体制改革、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城乡同网同价,全省中小水电的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及人员培训工作等工作。
根据农电管理处的职能,我处共设有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政策管理调研、规划管理、计划管理、电站基建管理、电网规划建设、企业管理、岗位培训及技术改造、综合及内勤统计、后勤管理等职位。
在新的世纪,我处将以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朱镕基总理关于大力发展中小水电的指示精神为动力,高举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的旗帜,抓机遇,促发展,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来研究推动农电管理工作。


